
通知公告
燕京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
7、建立档案。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分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。信息记载应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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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步:填写《燕京理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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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步:评审小组民主评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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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步:评议工作组复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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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步:评定小组汇总结果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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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步: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建档、存档
7、建立档案。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分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。信息记载应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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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步:填写《燕京理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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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步:评审小组民主评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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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步:评议工作组复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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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步:评定小组汇总结果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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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步: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建档、存档